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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州“红娘”令人忧

1999-03-24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扬州广陵区婚姻职业介绍中心3月8日跑了“和尚”关了“庙”,而东关社区服务中心婚介部却把求偶不成、讨要定金的杨某用脏水、扫帚轰了出去。据主管城区婚姻登记、婚介服务的广陵区婚姻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:目前,扬州婚姻介绍机构多而乱,且大多不合法,它们不仅收费高,有的干脆只收费不服务。由于求婚大多涉及个人隐私,很多人不敢理直气壮的投诉,致使其欺诈行为屡屡得逞。《扬州晚报》对此一现象进行了报道。

1996年,广陵区在4个街道成立了4个社区服务中心,以“便民利民”为目的的社区服务特别增设了婚介服务的内容。且这种婚介是无偿的。但后来一些部门却将服务中心承包了出去,使婚姻介绍成了赢利性的“服务”,且无合法手续。

根据《江苏省婚姻介绍所管理暂行规定》:“成立婚姻介绍所必须由单位提出申请,经当地民政部门逐级审查,报请省民政厅审批。凭省民政厅颁发的《婚姻介绍经营许可证》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合法经营。收费时,必须出具由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。”由此可知,扬州市仅有广陵区婚姻服务中心是唯一合法的婚姻介绍机构,然而目前它主要进行婚姻登记,提供司仪、乐队等事。

在谈到更为敏感的婚姻介绍费时,广陵区民政局一负责人说,“不成功不收费”,所谓的“成功”是指结成夫妻,绝不是见一次面,而且收费也要经过物价部门核价。但是,广陵区物价局一负责人所说:“婚姻介绍费到底收多少尚无明文规定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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